第三十四章 勿逃_她的偏执少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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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勿逃

  “你知道了?!”

  “我看见了。”

  强子内心翻涌,不知道说什么。

  “告诉我好吗。”

  “你就当没看见吧!”他握着电话跑去盥洗室,开了水声掩盖。他感觉到了女人声调中的卑微和乞求。

  他又说:“减刑了,两年半,我只能告诉你这些,这些年你但凡回来过一次打听打听他,也不至于现在来问我!”

  “我……”她欲言又止。

  强子嗟叹:“哎!我劝你别来打扰他了,他不是猫,没有九条命让你糟蹋!”

  这句话像是突然斩断了她心里的某根弦,唐苏不说话了,她无话可说,手机无力的滑落过肩膀,顺着薄薄的衣料,“啪!”的一声坠落在地板上,又弹出几声闷响。

  ……

  之后的日子里,

  她开始正常的上班,下班。

  她极力想认真对待工作,可是,病来的愈加凶猛,像只摆脱不掉的深海水鬼,拽着她的脚腕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将她拖去永不见底的诡魅深海……

  她开始出现疲劳,淡漠,失眠。

  每日似乎只有在天微微露出暖色时,才终于获得了入睡的资格,就这样无限循环。

  宁远晨想让她暂时停工,但她坚决不要,她觉得这次自己可以的,她不想干什么都要先逃脱一阵子,再来面对它。

  她要烦透了。

  ……

  这天,宁远晨敲门进来,看唐苏面色如常的在做前几日的患者记录,他坐下,正视她,唐苏好一会才发觉宁远晨的存在。

  她放下手里的工作,问他是否有事。

  宁远晨推给她一张纸条。

  打开后,上面是一个地址。

  “抽时间去看看。”

  上面的蓝色圆珠笔写的龙飞凤舞,不知道是谁的字,好看极了,唐苏用手指细细摩挲,未干的油渍染了上去,再覆上,印出一个模糊的指纹。

  宁远晨把刚到嘴边的话又咽下去,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,站起来,推门出去了,给她留下四四方方的一片宁静。

  那天下午,她盯着这纸条看了许久。

  ……

  晚上回去,山楂摇着尾巴蹲坐在门口的毛垫上,看主人换鞋。搬过来的一周后,唐苏就将它从于乐乐那里接了回来,没想到,被抛弃了两次,最后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这个曾经的“家”里。

  唐苏穿上拖鞋,没有立刻进屋,她也蹲下来,同山楂平视,狗狗亮晶晶的大眼睛里一泓清泉,兴奋的目光藏不住,所有心思袒露无遗。

  唐苏怔怔的看着,忽然自惭形秽。她伸手轻轻的覆盖住它的眼睛,狗狗乖乖的不动,以为主人要同它玩耍。

  都说动物能够感知主人的情绪,山楂此刻真的收回了抖动在外面的舌头,合上小嘴巴,鼻头瓮动,渐渐安静下来。

  良久。

  “乖乖,带你去找爸爸好不好。”

  “你不说话,就表示默认了。”

  “汪汪!!”

  “那你是同意还是不同意?”

  山楂挪动着小腿,将四只并在一起。

  像在着急着什么……

  唐苏断定它是想爸爸了。

  “陈情”里进行着一场声色酒局。

  桌旁的人摇晃着起身,执着杯,粗声粗气,言语间尽是醉意:“什么也不说了……嗝……我……就俩字!服了!好不好……这杯我敬你!”

  李行坐着没动,几秒过后,举杯示意,仰头饮下,黑朗姆独特的榛仁香气顺着喉管四处奔走,烈酒入胃,将本就破碎的壁垒刺激的更是百孔千疮。

  胃里卷着阵阵痛意袭来,像未**的花骨朵,被什么硬生生的撑开来,胃壁早就破了防线。

  可男人像是痛的麻木了般,一杯又一杯的灌下去,眼前不知道谁叫来的女人,一个个的娇艳欲滴,烈的似火,贴在身边,呢喃低语。

  李行的酒量是极好的,今晚不知是哪个富家浪荡子玩的兴奋,非要与他一决高低,一排排整齐的棕色透明琉璃杯,装着酒液,斑驳陆离的灯光下,流光溢彩,吸引着人们来品尝,迷醉……

  吧台里的调酒师小宋,眼看着老板与这群酒蒙子拼酒,从双目清醒到被旁边的女人上下其手都没反应,头快要耷拉到裤裆,终于忍不住上前,扶了一把。

  小宋从未见老板醉过,然而,就是未知才更可怕,他用了点劲,抵住老板的腰,将他挪到了远一点的沙发里。

  那群人喝的喝,玩的玩,酒没拼过,东倒西歪,根本没注意到这边的情况。李行依旧耷拉着脑袋,肘臂顶着膝盖,不发一言,不知道是累的打瞌睡还是醉的不省人事……

  小宋壮着胆子拍了拍老板的肩头,可是,好久都没什么反应,本以为是真的醉了,他都准备掏手机,给强哥打电话了。可谁知下一秒,老板却突然用力挥开了他忘记收回的手!

  “没事,你回去吧。”他垂头摆手。

  老板都发话了,小宋又观望了一会,确定是真没事了,答应过一声,才迟疑着回到了吧台,想了想,将剩下没洗的杯子又洗了洗,不过一分钟的功夫,他再抬头时,角落里黑色皮沙发上的人已经不见了。

  一件外套孤零零撇在那里,

  昭示着主人的遗弃。

  ……

  他上了车,双手搭在方向盘上,思维迟缓,想了想,又打开了旁边的扶手盒,拎出串钥匙,手指在上面滑动,寻找着那一个,本来有两把,一把被林强拿走了,应该还有一把的……

  找到了,

  泛着金属光泽。

  将它揣在兜里,

  直起身,驱车,驶离了“陈情”。

  山楂好像也有些累了,从一开始的激动兴奋变成了懒洋洋的趴在地上,唐苏跟着它顺着墙壁滑了下来。

  一人一狗等在人家门口快三个小时,已经夜里十一点了,唐苏单薄的长款上衣拖落在地上,又被她踩在脚下。

  凌晨两点,她终于意识到人可能不会回来了,又或许……是地址搞错了……她拉了拉牵引绳,山楂被惊醒,跟着妈妈慢吞吞的走进了电梯。

  李行的家在江边的一处豪华新苑,离当初殷芷家不远,又是那条江,事隔多年,她在江上的大桥走着,身边没有了他,只有他的狗。

  那年,李行的父母回到那个空荡荡的房子里将山楂赶了出来,曾经流落街边的小可怜长大后又开始了小时候流浪的日子。

  唐苏整整找了七天。

  看到山楂时,他正在一条巷子里,用爪子扒拉着不知道那个饭店后厨倒下的垃圾桶,里面馊了的汤水黑糊糊的淌在地上,流成一条线,它就蹲在那,用舌头一下一下的舔拭。

  唐苏裹紧了衣服,垂眸望着此刻跟在她身边亦步亦趋的狗子,还好,它现在变胖了,也长大了,若按照人的寿命来比,它现在有成年人的四十岁了。

  人又有几个四十岁呢,最美好的年华被蹉跎后,一腔孤勇被锋利的现实世界磨平棱角后,当岁月沉淀下来,又是否还能记得当初的模样呢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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